股票清算金额怎么计算的
一、总盈亏金额计算公式:
总盈亏金额=卖出金额—买入金额(1)
卖出金额=卖出成交金额—交易费(2)
买入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交易费(3)
卖出成交金额=卖出单价×成交股数(4)
买入成交金额=买入单价×成交股数(5)
交易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券商费(6)
说明:1、买入股票时,不收取印花税,即印花税=0元;
2、如果只卖出一只股票或只卖出该股的部分股票,卖出金额就是卖出该只股票的金额;
3、如果是全部卖出所有股票(清舱),则卖出金额就是各股票卖出金额之和;
4、买入金额就是所卖出股票,当时买入该股票的买入金额。如果是全部股票,则是各股票买入金额之和;
5、如果卖出金额大于买入金额,则总盈亏金额为正值,表示卖出股票是盈利的;则是亏损的。
二、回答问题:
1、所提问题含糊之处:“计算股票利润,用清算金额对减是吧?”。没有交代清楚的是“与什么参数对减?”;
2、如果股票还有一部分未卖,就不用管了!没有卖的股票市值还随着股票价格浮动的;
3、关于“总盈亏金额是否等于交割单中的清算金额之和?”。我认为清算金额之和只是(1)式中各股票卖出金额之和,包括扣除交易费(参见(2)式)。要计算总盈亏金额还必须将当初买入股票的买入金额扣除后(参见(1)式中的买入金额),才是总盈亏金额。
股票的清算价格是指
股票的清算价格是一旦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股票的清算价格只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依据。
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格应与股票的账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一般都会低于实际价值。因此股票的清算价格与股票的净值不一致。
什么是股票清算价格
股票清算价格亦称“股票清算价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从理论上讲,股票清算价格应当等于公司清算时的资产净值与股票总数的比值,应当与其账面价格相一致。但由于需要支付资产清理费用以及资产出售价格不同于账面价格等原因,股票的清算价格往往小于其账面价格。只有个别股份公司因资产出售价格高于账面价格,才会发生清算价格高于账面价格的情况。
股票的清算价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依据,在股票的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意义。
股票清算价格取决于股票的账面价格、资产出售损益和清算费用。
股票的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和内在价值之间有什么联系?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联系:
1、票面价值就是股票的面值,一般我国的股票面值为1元;
2、账面价值,就是指这只股票帐面上值多少,也就是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
3、清算价值,就这家公司如果被清算,每一股份能清算回多少钱;
4、内在价值,就是按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这家公司的股票每股能值多少钱,也就是通常我们按20倍-30倍市盈率去估算股票的价值。
注意: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相互之间的联系不大,也就清算价值可以参考帐面价值,票面价值是固定不变的。
论述股票的理论价格、发行价格、账面价格和清算价格。
【答案】:(1)股票的理论价格:股票的理论价格是按照股票投资价值与股息收入水平、市场利率水平协变关系分析、计算的价格。从理论上讲,它取决于每股所取得的股息与当时的市场利率。它与预期股息收益的大小成正比,而与市场利率成反比。其公式可表示为:股票理论价格=预期股息收益/市场利率
(2)股票的票面价格:又称股票的面额,是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所标明的每股股票的票面金额。
(3)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指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的出售价格。
(4)股票的账面价格:是指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在账面上所代表的公司财产价值,它等于公司总资产与全部负债之差同总股数的比值。
(5)股票的清算价格:是指公司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真实价格。
关于股票清算是什么意思
关于股票清算是什么意思
出售股票的最常见技巧是“从不”,这是一个可悲的建议,有一些很好的技巧可以用来抛售表现不佳或即将按照目前趋势发展的股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股票清算,供大家参考。
所谓股票清算
股票清算是指将买卖股票的数量与金额分别给以抵销,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
股票的清算价格
股票的清算价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格应与股票的帐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一般都会低于实际价值。所以股票的清算价格就会与股票的净值不相一致。股票的清算价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依据,在股票的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意义。
股票清算的市场模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采用的登记结算体系不同。上交所是“集中清算集中登记”模式;深交所是“集中清算、分散登记”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清算可以分为二级:一级清算是在深圳登记公司和各地的证券商之间进行,期间需要各地登记机构作为中介;二级清算是在各证券商和委托其买卖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则采用三级清算方式:一级清算是指由异地的资金集中清算中心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所进行的地区净额清算;二级清算是由各证券商同异地资金集中清算中心在当地进行净额清算;三级清算是指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的资金清算。由于采用的市场模式不同,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业务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就有些不一样。
对投资者而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与证券商办理清算交割的手续是一样的,具体程序是,证券营业部在委托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通俗称为T+1)将成交情况进行公布,投资者可凭此公告为准,也可通过证券商的行情系统自行查询,在确认自己的委托已成交后,可到证券营业部的交割柜台办理交割,打印交割单。交割单的内容包括成交的证券名称、成交数量、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以及投资者成交前的资金余额、成交后资金余额和成交的清算金额等等。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交割单,以备查询使用。
股票清算
清算是将买卖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清算的意义,在于同时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实际交割的股票于与价款,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清算,那么每位证券商都必须向对方逐笔交割股票与价款,手续相当繁琐,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清算程序
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业务按“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即每一证券商在一个清算期(每一开市日为一清算期)中,证券交易所清算部首先要核对场内成交单有无错误,为每一证券商填写清算单。对买卖价款的清算,其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对买卖股票的清算,其同一股票应收、应付数额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清算工作由证券交易所组织,各证券商统一将证券交易成视为中介人来进行清算,而不是各证券商和证券商相互间进行轧抵清算。交易所作为清算的中介人,在价款清算时,向股票卖出者付款,向股票买入者收款;在股票清算交割时,向股票卖出者收进股票,向股票买入者付出股票。